近日(2015年11月20日),惠州东江时报发布了题为《CLW遭前员工曝料:无故解雇员工报告疑造假》[1]的新闻报告,通过“前员工爆料”,称中国劳工观察对于海格科技的童工报告存在不实信息。中国劳工观察认为,这一指责是缺少根据和不正确的,特此作出以下说明:
其一,中国劳工观察被三星的代工厂海格科技起诉,目前诉讼仍在进行。海格科技工厂位于惠州,惠州也同时是三星在中国最多供应商的地区。惠州东江时报是一家在惠州报媒体,由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中共惠州市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惠州报业传媒集团承办。
其二,2014年10月海格科技对中国劳工观察与其执行主任李强提起诉讼,案由为中国劳工观察对海格科技童工的公开报告侵犯名誉权,惠州市的法院受理了这个案件(本案例还在过程中)。中国劳工观察和李强在美国,因此本案例不应该在惠州法院的管辖权之下,中国劳工观察提供的管辖权异议被法院驳回,法院凭错误的个人身份和机构信息来确认管辖权,比如裁定用了住在惠州其他名叫李强的人的身份和居住地址来证明李强在惠州管辖权,该人的所有信息都不是中国劳工观察的执行主任李强。虽然法院的判决不公正,中国劳工观察会继续进行程序。
惠州惠城区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
其三,2014年12月25日中国劳工观察在中国的合作机构的确开除了一名员工,但原因并非是东江时报报道所称的“没有写出符合要求的含有童工内容的报告”。该调查员2014年11月曾对惠州海格科技进行了调查,其所写的调查报告中国劳工观察发现存在事实错误。然后定期内部审核发现该调查员在海格调查的旅行发票存在疑问,调查员没有承认发票有问题。随后其他两个当地工作人员去调查提供发票的旅馆, 并确认了发票是作假的。 后来让该调查员解释调查和财务方面的疑问,他的很多回答不清楚。在以上的过程当中,调查员承认了发票是假的。因为调查和财务报销方面的不诚实行为,中国劳工观察的合作机构开除了这位员工。
被开除后,前调查员向当地劳动部门提起争议,虽然这名调查员承认了发票是伪造的,但是劳工仲裁判决和上诉的判决都竟然要求合作机构需要给调查员赔偿与年终奖。在仲裁辩论过程中,前调查员已承认使用假的发票(见左图),但在几个月之后同一仲裁委员会的上诉判决中,仲裁委拒绝承认有任何证据证明前调查员使用了假发票(见下图)。这说明庭审记录和判决结果是自相矛盾的。虽然我们认为劳动仲裁的决定不公正,但我们还要求合作的机构根据仲裁判决支付被解雇员工的所有经济要求,经济赔偿金已经在2015年九月支付过。
2015年6月中国劳工观察合作的组织派了调查员去海格科技进行卧底调查被发现,两天之后深圳劳动局的十几名监察员与警察一起到中国劳工观察合作的另一个组织的办公室进行检查,因嫌疑“非法用工罪”扣押文件。
第四,惠州东江时报引用该前调查员(化名周小明)所说12月3日发布的三星代工厂海格科技使用童工报道和该前调查员工作期间的调查相关,这是错误的。这份报告是由中国劳工观察另外的合作机构完成,和被解雇的机构员工无关,在完成报告后,另外的机构的员工和IDG的记者Michael Kan一起去成都访问曾经在海格科技工作的学生工,而不是发布工厂的调查报告。(点击这里看相关报道。)
这名员工在中国劳工观察的合作机构工作期间,从来没有单独完成过任何一家工厂的调查。唯一的入厂调查是进入海格科技,他的调查结果中国劳工观察从来没有使用过,没有发布过。
中国劳工观察发布任何报告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我们只会发布多方确认过的信息。
中国劳工观察呼吁,相关跨国公司和代工厂应当通过改善供应商的工作条件来避免负面关注,而不是通过否认事实和打压相关NGO来减少对其供应工厂的监督。
[1] 《CLW遭前员工曝料:无故解雇员工 报告疑造假》, 《东江时报》,2015年11月20日,http://e.hznews.com/paper/djsb/20151120/A8~A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