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供应商违反劳动法行为仍然猖獗

2016年8月25日
英文报告

Truth-Out, Nicki Lisa Cole, Aug. 25, 2016

现在,成千上万的中国年轻工人在iPhone7的生产线劳动。为了这些产品能在9月份推出,全国各地的富士康和硕联合工厂在进行最后的组装程序。

富士康对读者来说可能是一个熟悉的名字,因为它成为过国际媒体关注的焦点。2012年后,它在法律和道德方面的劳动违法行为被美国生活和纽约时报透露。尽管和硕联合在过去的四年里在苹果供应链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已收到很少的媒体关注。不幸的是,在上海硕联合工厂工作的100000年轻中国工人仍然在痛苦地劳动和生活着。

由中国劳工观察(CLW824日发布的新报告显示,在2012年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的法律和道德违规行为在今天的苹果供应商工厂是有增无减。中国劳工观察报告说,在和硕的情况下,尽管经过多年的审计和苹果对于人的安全和尊严的承诺,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实际上在2015年以后继续恶化。

CLW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它致力于在那些为全球品牌生产的中国工厂中揭露侵犯人权的行为。它是通过收集上海和硕工人的工资单和采访来证明这一点。研究发现,工作人员继续被迫忍受极端的加班时间,工作每月多达109小时。这是超出了他们的定期工作表是中国法律限制的三倍。

CLW发现维修部内的大多数员工在20163月录得超过82小时的加班时间。而来自该部门的382张工资单显示,加班时间超过每月法定上限的36小时。这些工人中包括实习学生。法律上实习生是不允许加班的,但发现他们每月的加班记录长达80小时。

和硕与富士康高管被问及这些做法时称:工人在设施内是可以选择加不加班的。然而,CLW的调查显示,苹果公司有高额的产量配额,工厂只有很低的基本工资,加上苛刻的管理技术,工人被拒绝休假, 所以他们是没有选择的。

CLW的调查显示,和硕联合所提供给工人的每月基本工资,扣除杂费后仅相当于$213,比在上海的法定最低工资少$117。即使加上所有的加班时间,工人赚的每月平均工资还是比上海市的每月平均工资低$300

这些数字代表了在2015年到2016年和硕联合科技的工人的工资下降。这是因为工厂的管理为弥补最低工资提高的支出而削减福利,并迫使工人以自己收入支付社会保险金。社会保险金之前是公司支付的。因此,尽管工资在法律上从2015年的每小时$1.852016年每小时$ 2.00,工人在扣除杂费后实际工资为每小时$1.60

CLW亦记录了其他法律和道德的侵权行为包括每天无偿劳动超过一小时,工厂宿舍拥挤和不卫生的生活条件,未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等。这使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受到威胁。

14年忽略重大劳动违法行为的历史

像这些在苹果公司供应商的法律和违反道德的行为人们都应该熟悉。你以前读过他们,这里读过和在其他媒体也读过。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在第一次引起苹果的注意后,它们都发生了整整十年。

2006818日,英国星期日邮报发表了严厉的报告,这是关于苹果公司的iPod产品线在中国工厂的生产条件。调查记者发现,富士康深圳龙华工厂的工人们的房间擁挤(深圳龙华是被冠以“iPod的城市”的称号),而他们每天工作高达15小时,工资非常低。他们在江苏省苏州的华硕工厂发现了类似的情况,该公司是生产的iPod Shuffle的。工人劳动可达每天12小时,还要付一半的工资在住宿和食品厂强加的费用。


这些苹果供应链的法律和道德违反行为实际上可追溯好久以前。在发表于20059月的报告中,SOMO(一间荷兰非营利性组织研究跨国公司的做法),记录了苹果笔记本电脑供应商,广达上海和位于深圳的精英计算机系统的麻烦。SOMO的调查记录了过长的工作时间,工资不够高,无法保障工人的健康和安全,利用管理手段恐吓和羞辱工人和缺乏申诉渠道。

此后,我可用的数据对劳动力的事件进行分析并发现,同类型或其他的违反,包括伤害和医疗问题,工人疲劳和情绪困扰,使用派遣工,以及干扰第三方审核 ,在中国各地的苹果供应商都重复发生了一次又一次。利用学者和非营利组织包括CLW,学生和学者监察无良企业行动,公众环境研究所,SOMO,良好电子和其他一些学者, 记录苹果供应商工人情况的报告,我发现这些违规行为过了14年在36个不同的供应商工厂还持续到现在。

在其供应商责任年度报告中,苹果公司一再声称,它与陷入困境的供应商合作,以改善工作场所和宿舍的条件,而且,它不跟不服从它的供应商合作。然而,有17家与苹果公司签订了合同的供应商不断的被发现有违规情况出现。最近,由2012年到现在硕联合拥有的设施以及众多富士康设施(直到2015年)的重复违规行为已经被记录在案。

我的研究种共确定了76独特的案件,每种案件记录了一年在任何指定工厂的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在这14年年中,最常见和一致的违法行为是员工超负荷工作和未能保护工人健康和安全这行为存在于四分之三的案件中。此外,我发现一半以上的案件有严重违规行为,包括涉及恐吓和羞辱工人的苛刻管理策略,低工资,工伤或不安全的工作场所,拖欠工资,严重的慢性疲劳伴随着情绪而产生的医疗问题,缺乏工会或其他机构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利益。

另外,我发现超过三分之一的案件中,工作人员报告说,工厂的申诉渠道无效或不存在。在超过四分之一的案件中,工人承受恶劣的生活条件。此外,在超过四分之一的案件中,供应商依赖于“劳务派遣工”,他们在经济上由工厂和供应他们的职业介绍机构剥削。供应商也依赖于实习学生,他们被学校和当地政府强迫做低工资的工作。即使中国劳动法禁止实习学生加班,这些“实习生”的工作有多达每月80小时的加班。我也发现12%的案件中,有通过伪造加班证件或恐吓工人不要与核数师对话来干扰第三方审核的情况。

这些数据明确显示,苹果不能有效使供应商为违反中国法律及公司的行为准则负责。今天跟14年前一样,同样的违法行为在现在的苹果供应商中也能找到。令人质疑行业审计的有效性。

还有,中国劳工观察的李强称,苹果正在积极挤压供应商到只有微乎其微的利润空间,同时提高生产配额,使工厂需要长时间操作,这“阻碍”在业内积极的变化。由于苹果公司作为智能手机行业的利润领先者的角色,李强认为在同行业中会有很少改变。这情况会继续存在直到苹果改变其行为。

(翻译由中国劳工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