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必维审计腐败案例的分析

2009年12月20日

简介

企业社会责任守则的执行与工厂审计息息相关。工厂审计是指审计团队定期去到工厂现场,检查工厂是否遵守了企业的行为守则、国家及国际上相关的法律法规。审计是全球消费者和工厂供应商了解中国工厂内部工作的窗口,也是工人与生产产品的供给企业沟通的桥梁。审计是保证工人权利受到尊重的一种方法,也是跨国公司监督自身采购行为的方法之一。

在CLW完成一个工厂调查后,跨国公司往往摊开双手表示他们不知情。跨国公司能如此表态的原因是审计系统的系统性失误,而腐败就是这种失误的深层原因。最终,审计过程中的腐败导致跨国公司无法执行自身的基本社会责任行为标准,工人的权利被忽视了。
这份调查报告作为对损害审计过程的不同形式腐败的分析,涵盖了索贿、贿赂、审核中的不正当行为以及审核员与工厂管理层之间互换礼物的情况。
这次调查着眼于必维公司的审核员,必维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审计公司之一,也是在2007-09上半年调查中CLW发现最多怀疑腐败事件的公司。然而,报告中描述的腐败形式并不局限于必维公司。

为鼓励工厂遵守中国劳动法以及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标准,中国劳工观察承担着改善跨国公司供应商工厂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长远使命。CLW的调查结果往往和跨国公司第三方审计公司提供的审计结果有很大区别。CLW研究了这种差异,主要是因为审计腐败和审核员缺乏相关的技能,当然也包适一些跨国公司本身就是利用第三方审核来推卸责任。这些导致工人的工作环境恶劣。另外,审计系统的腐败也削弱了企业合法寻求实现社会责任守则的竞争力。运用贿赂手段通过审计的企业获得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并导致确实想要改善条件的工厂,以不可持续的价格接受订单。
 
这份报告是从2007年到2009年跟踪调查了81次社会责任的审核。CLW发现必维公司的审计团队怀疑的腐败案件情况最多,其他审计公司无法企及,因此本报告聚焦于必维公司。此调查报告确定了一些独立于其他公司的情况。调查的对像主要是工厂的管理层,负责企业社会责任的经理,老板,顾问公司及企业咨询师。
 
过去两年秘密调查81次社会责任审核,其中必维集团进行的社会责任审核为19次,其中10次有工厂管理层提到有腐败存在,中国劳工观察收集到了以下信息:
1:一部份工厂根本就不想改善工厂工作和生活条件,而在他们的预算中却有一部份用于行贿审核员。这部份工厂是无法完全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的。
2:其中的部份工厂有做一些改善,总体应当能够达到跨国公司执定的社会责任标准,但是审核员总会找一些问题。在这种情况出现时,工厂不得不给审核员一些钱。目前我们核实的工厂大多属于这一类。虽然不是直接索贿,但是审核员是变相索贿。
3:工厂给审核员红包,所谓的感谢费。有些工厂是在验厂前就支付,一些工厂是验厂后支付。
4:审核员在审查时找到工厂的问题,不予通过,但是随后给工厂介绍一些咨询师。或者审核员验厂后把工厂不通过的信息告诉咨询师,由咨询师去联络工厂。咨询师得到工厂的业务后,支付信息费给审核员。
5:不同审核公司的员工来工厂审核,工厂管理层会不同对待。
6:大的工厂贿赂的可能性更小,主要行贿的工厂在500人到1000人之间。有些工厂的管理层表示不会行贿或聘请顾问公司。
 
2008年南方都市报的一篇文章介绍了深圳的一家工厂,一直拒绝贿赂必维公司的审核员及相关顾问。此工厂的管理层告诉CLW,必维公司是在进行审计报复,之后工厂因为无法获得ICTI认证,于200910月破产。
 
CLW做了广泛的调查,并暗访了此工厂的工人。我们得出的结论是,此工厂的劳动条件需要改善,但在业界,相比该地区的其他工厂,此工厂的条件处于中等水平。而且,与CLW对必维公司的其他调查相比,一些条件明显更差的工厂却通过必维公司审核后继续得到客户的订单。
 
20081222日,CLW 向必维提供了该公司的一个怀疑的腐败案例,后者立即展开了调查。到14日,必维的一名审计员辞职了。据必维后来的说明,是三名审计员被辞退或离职。
 
在过去一年中,CLW发现了必维公司审计腐败的新实例,并发现这些怀疑腐败存在于质量管理,安全,健康和环境审计中。

中国媒体:关注腐败

85日,南方都市报深圳版发表了一篇题为索贿不成不让过关?一国际认证集团遭被审核工厂投诉,公司仍未有回应的文章。深圳龙岗区阳光塑料厂声称,因为它拒绝向审计人员行贿,导致工厂的四次审计失败,工厂因为订单损失而濒临破产。腐败——中国制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极少成为新闻头条,使之成为人们特别感兴趣的新闻之一。该文章的翻译包含在本报告的附录里。
 
跨国公司在执行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时面临着一些困难,工厂审计对企业知晓供应商工厂的实际情况至关重要。审计腐败损害了这一进程、隐藏了工厂的违法行为,使得我们连最低标准都难以执行。这只对于那些出于公关原因执行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有节约资金的利益,却不能给良好的进行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措施上进行资金投入改善的公司有好处。审计腐败,让企业忽视了生产不可持续的低价格产品工厂的违法行为,甚至给利益相关者提供隐瞒恶劣劳动条件的审计结果。
 
最终,工人因为审计腐败掩盖的违法行为而遭受苦难。几乎所有出口产业的劳工都受到这种破坏企业基本标准的行为的影响。阳光塑胶厂的管理层解释道,审计腐败在他们厂里通过另一种方式伤害了劳工权益,那就是因为拒绝贿赂未通过审计使得工厂失去那么多订单,成百上千的工人会失业。
工厂管理层表示他们是有能力的。在国际认证公司必维2008年十一月的第一次审计中,审核员曾提到咨询公司能帮助工厂通过审核。在第一次审计未通过之后,工厂的经理接到一个顾问公司的来电,声称他们可以保证工厂通过第二轮审计,只要工厂同意支付3万元人民币(折合4412美元).工厂拒绝了,所以第二次审计仍未通过。接着,工厂录下了与顾问公司的其中一个通话。这回他们索要7万人民币才能保证工厂通过。工厂将这个录音作为违规证据交给了必维公司。随后有几名审核员被开除了。在第三第四次审计中,工厂称必维审核员采取了报复,导致审计未通过,最终工厂濒临破产。必维说,工厂从未提供过他声称的电话录音。后来已证实这名打电话给工厂的顾问并非必维的现在的雇员。必维并没有解释为什么这名顾问能够准
确的了解必维审计工厂的日期。这至少说明必维的内部审计资源没有得到足够的保密。
 
阳光塑胶厂的工人和管理层都认为必维对工厂目前的状况负有责任。阳光厂的工会称“必维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审计人员存在严重的偏见,不能秉持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他们收集的材料是非常片面的,并不能准确代表工厂的实际情况CLW执行主任李强给工厂管理层打了十几个电话,他们解释了工厂近期的一些改善,以及阳光厂已通过其他公司5年的审计,在行业中处于中等水平的情况。他们指责必维公司的审计,声称审核员乘着昂贵的奥迪轿车到工厂来寻求贿赂。
 
这家工厂审核员索贿采用的是第三方认证中最常见的方式。也就是在审核工厂日期之前,由必维内部的腐败的审核员或者是管理人员把信息透露给顾问公司,然后由顾问公司打电话给工厂,要给工厂提供顾问服务,帮助工厂通过第三方审核。顾问公司或者是个人收取的顾问费用会在审核员之间进行分配。如果工厂不愿意请顾问,审计员就会在审核过程中找出工厂的很多问题,让工厂的审核报告显出严重问题。这样客户一般就不会下单。
必维公司,作为全球最大的审计公司之一,并未就阳光厂的指责发表公开回应。私底下,他们解释道,欺诈性的顾问公司并未与必维的现有员工有所联系,但可能与必维先前因腐败遭到开除的员工联系。审计公司很清楚因诚信问题遭解雇员工的问题,因此已与客户及审计工厂取得联系,提醒他们小心那些将破坏审计诚信的欺诈顾问。至于阳光厂的审计持续未通过,他们归咎于工厂自身的条件,而非腐败或必维审核员的报复。据CLW后来收到的信息,在媒体报道之后,必维有联系阳关公司,并且做出解释。
 
索贿、欺诈顾问公司、报复性审计,这些是关于腐败的损害中国工人权利的趋势性词汇。我们仍然不清楚在不同的情况下,阳光厂能否通过审计,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腐败阻碍了这个工厂的审计过程,华文媒体对此事件的关注反映出了公众利益这一普遍趋势。为提高这个事件的透明度,以及给审计公司及其客户施加压力,促使他们加强在反腐方面的努力,CLW发起了一个深入的审计腐败的调查。

第三章背景及方法论

经过2007-2009年对一些跨国公司中国供应链的调查,CLW发现大量的工作条件不合格的工厂都通过了行为守则审计,在不做任何改善的情况得到客户订单,例如阳光厂案例中许多利用贿赂及其他不道德行为通过COC审计的工厂。这些审计,通常是由代表跨国公司利益的审计公司来执行的,以证实工厂是否达到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及国际标准。因此,审计腐败破坏了这些不同层面标准的执行,这对工人权利的保护是一个重大打击。
现在的报告详细阐述了有关审计腐败的性质及其具体形式调查的第一阶段。这个报告的调研是2007-2009在中国的广东省执行的。在这次调查中,主要是CLW调查员以匿名的形式采访了工厂高层,以使得对腐败现象的细节描述能列入报告,CLW的职员也在保证不透露工厂信息的情况下,访问了一些工厂的管理人员。在调查的第二阶段,着眼于审计员腐败的影响和反腐败的好的措施。目前正在进行之中。
 
企业审计是由许多大型的跨国审计公司共同执行的,而这个报告着眼于负责阳光厂审计的必维公司。总部位于法国巴黎,成立于1828年的必维公司在全球提供合格评定及认证服务,重点是检查,分析,审计及产品、基础设施和管理系统的认证。必维公司在全球有850个办事处和实验室,员工超过33,000人。CLW对在中国运营的主要审计公司的调查发现,必维公司的腐败案件比其他公司更多。因此,报告聚焦于必维公司,以此显示在某个单一公司里腐败的深度。
 
应当指出,CLW就本报告中的信息不断在与必维公司沟通。除了调查这些具体的腐败案例外,必维公司也已在中国反腐上取得了一些进展。然而,CLW督促上述提到的所以工厂的客户进行独立的审计,以核实工厂的用工条件。CLW督促必维公司继续推进高质量的反腐工作。

第四章调查结果

调查发现了下面几种行为守则审计中具体的腐败形式,包括:索贿、接受贿赂、报复性审计、交通要求、用餐要求及其他形式的腐败。每种类型的腐败都会通过一个或多个案例,来说明腐败操作的具体细节。这些腐败类型并不局限于必维公司或某个产业,而是行为守则审计中腐败的一个代表。

一、索贿

调查发现,在行为守则的审计过程中,审核员常会向工厂索贿。这个索贿过程是从一个问题开始的,在审核员掌握了工厂违反COC标准的证据后,将证据展示给工厂管理层,询问这个侵权行为该怎么处理。
 
如果发现的是比较严重的不符合事项,如工作时间或工资支付不符合指导原则,审核员若将它记录下来,将会导致该次审核不能通过。很多时候报告中并不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而是将报告交给相关客户或机构做出判断,但审核员和工厂管理层都知道哪些问题将妨碍工厂通过审计。因此,这个问题代表工厂管理层需要做一个重要决定。
 
多数工厂管理层知道审计员发出这个询问即意味着审计员希望获得贿赂,而支付贿款通过审计合格的报告是符合工厂的利益的(至少符合短期利益),工厂管理层此时需要做出决定,是要求审核员按他审计发现的问题点撰写报告还是满足审计员的要求以获得一份结论为“合格基本合格的报告(当然,很多时候报告中并不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而是将报告交给相关客户或机构做出判断,但审核员和工厂管理层都知道哪些问题将使审核结论为不合格)。
 
因此,多数工厂经理此时只有询问:“我们希望你能帮个忙(以使工厂获得一份结论为合格的审核报告),请问如何才能不将此项不符合事项写入报告?这时审核员会在一张白纸上写一个数字或在一个简易计算器按出一个数字,这个数字就是审核员要求的贿款金额,工厂如果同意,就需要将这笔贿款装入一个文件袋交给审核员,审核员私下检查过贿款金额符合自己的要求后,就会为工厂出具符合要求的审核报告。
 
另外方面也可以说明,因为必维的审核员有收取贿赂的普遍性,所以在造成工厂只要是遇到必维的审核,一些工厂需要考虑行贿。
 
在某些情况下,贿款的金额可以协商。工厂经理如果认为贿款金额超出了他们的承受能力,就会建议另一个金额,最终审核员同意的话,就可以达成交易。如果工厂拒绝支付这笔贿款,审核员将会在报告里得出工厂不合格的结论。

案例1:索贿及贿赂谈判

20081223日,三名必维审核员(wilson wu tim chen eric cao)对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的一家玩具工厂进行审核。他们以发现工厂的工作时间有问题为由,向工厂索要15000元人民币/人(共计45000元)的贿款,工厂管理层认为工人的工作时间符合规定而拒绝支付贿款。审核员坚持表示若不支付贿款,就将在审核报告中记录工厂的工作时间违反指导原则。
在CLWICTI报告这个案例以后,1230日必维审核员到工厂调查这个腐败事件, 200914日,其中一名审核员辞职了。
根据必维:1230日,两名必维诚信项目团队的调查员到工厂调查这个事件。基于调查结果和正在进行的其他调查,三名牵涉到的审核员都被辞退或辞职了。
由于申诉渠道不畅,工厂管理层担心投诉也不会奏效。为保护工厂的利益,最后工厂一名经理建议向三名审核员每人支付5000元贿款(共计15000元),附加条件是审核员必须保证将不会有第二轮跟进审核,工厂董事最终同意这项建议,审核员们最终也同意这个贿款金额及工厂的条件。虽然远低于期望金额,但工厂表示这是最高容忍限度,审核员也就同意。最终审核员们在报告中记录工厂只存在4项轻微的不符合事项。依审核规则无需再作跟进审核。
 
上述3名审核人员在其他工厂也存在同样行为,他们在一家工厂成功索贿9000/人,而在另一家也成功索贿5000/人。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如下的典型特征:
1 索取贿赂行为发生时,整个审核组的审核员是共同参与的,人人有份;
2 在索贿事件中,审核组长并不能因为领导地位获得更多的利益;
3 审核组中只要有一名审核员反对,索贿事件就不会发生。
4,工厂不敢举报,因为工厂确实存在问题。担心举报后会面临更严格的审计。

案例2:通过顾问公司进行的贿赂

2007年,据消息来源说,必维公司的3名审核员包括Emily Rao在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腾达工厂审核,在该次审核过程中,工厂没有向审核员支付贿款,但工厂聘请的东莞百分百咨询公司向审核员们支付了10000/人的贿款,最终工厂获得了结论为合格的审核报告。工厂的管理人员只记得Emily Rao,Emily Rao同行的可能是Emily Rao的朋友,并且确认是否是审核员。
 
这家工厂在为COC审计做准备时,聘请了专门的咨询公司提供辅导,在咨询合同中,咨询公司保证工厂能够通过审核,否则咨询公司向工厂赔偿损失(一般以支付的咨询费为限)。在这种安排下,工厂不会直接贿赂审核员,但咨询公司积极运用贿赂的方式通过审核,当然前提是被索取的贿款金额不超过工厂支付的咨询费。
 
在这个案例中,是由咨询公司操纵腐败的。与阳光厂案例很相似。在咨询公司的协助下,工厂能够遵守商业道德,而咨询公司从事腐败行为,以满足审计员的要求。虽然很难确定审核员与咨询公司存在什么关系,但 CLW会将这种案例定义为勒索,因为贿赂是咨询公司和审核员之间的谈判,工厂管理层并不直接参与此事。这个东莞百分百咨询公司已参与了涉及必维审核员的多个案件。它的口号是100%保证工厂能通过审核。它的咨询费用非常高,一般5万元(折合7353美元)或以上,大大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它的咨询费部分作为审计员的贿款,在行贿花去2-3万人民币后(折合2941-4411美元),咨询公司的净利润不是很高。该公司保证工厂将不须改善工作时间、工资及福利方面的任何缺陷,从而将自己定在了与它所辅导工厂的工人利益相冲突的地位。工厂在必维审计后不改善的情况下继续得到跨国公司的订单。
 
2009年十月,一家位于东莞的工厂接受BV的审核,在审核前的一个星期,工厂接到一个顾问公司的电话,这家顾问公司告诉工厂,他们知道BV会来审核,可以辅导工厂通过BV的审核。在和工厂讨论辅导价格的时候,顾问公司说,如果工厂存在问题不需要他们做很多工作,那么收费10000元,如果工厂存在严重的问题,那么工厂需要支付25000元人民币。这家工厂最后支付了25000元人民币接受顾问公司的辅导。
在经过顾问公司的辅导后,最后BV的二名审核员来工厂的时候,没有找到严重的问题,顺利的通过的审核。
 
这个案例说明一点:就是BV的审核信息保密不严格,BV的内部工作人员存在被怀疑腐败问题。这个案例也不能说明去这家工厂的审核员存在问题。

案例3:双向的相互勒索

一位工厂经理告诉CLW调查员,20078月下旬,对于只花了2000元就让工厂通过了审核,管理层感到很高兴。开始时审核员要的更多,她故意找工厂毛病,然后索要10000元贿款,我们开始时按她的要求和她交涉谈话,但秘密地进行了录音,谈话结束后,我们告诉她谈话过程被录音记录下来了,除非审核员只接受2000元贿款,否则就将录音交给必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结果审核员立即表示同意。在这个案例的跟进中,CLW的调查员很遗憾地发现,录音记录没能保存到现在。这位审核员的姓名为Amily Yin
 
因为普通话与广东话之间发音不同,必维怀疑Amily Yin可能是 Amily Cao
 
这个腐败例子有趣的地方在于,在审核员的不道德行为被录音记录下来后,工厂没有到必维高层报告这个案例,这个证据已足以威慑勒索。相反的,工厂支付了这个贿款,有如此明确的选择,为何工厂仍要支付贿款?
对于这个询问,工厂管理层回答说:“现在向审核员支付贿款或提供其他服务已经是普遍现象了,工厂只希望审核员不要太过分,不要索取太多的贿款以致成本承受不了,而为一次审核支付1000-3000元贿款或服务工厂还是能够承受的,很多工厂都主动按这个标准主动向审核员贿赂或提供服务。如果将录音记录交给必维高层管理人员或客户,反而将导致这次审核失效从而需要重新安排审核,这是不符合工厂的利益的。
 
这个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
A 工厂可以通过一些方式约束审核员索取高额贿款;
B 同时暴露出审计机构对审核员不道德行为的监督是没有实际价值的,审计机构也希望工厂举证发现数百甚至数千名审核员中的少数坏蛋,但设计的监督体系却没有向工厂提供利益保证。
C 这个故事也印证了案例一中的审核员为何需要使用书写而不是谈话的方式与工厂经理协商确定贿款金额。

二、审核过程中受贿

在审核过程中,审核员发现了工厂存在较严重的工厂也清楚的不符合事项,此时,为获得审核通过,有些工厂会试图向审核员贿赂,部分审核员接受贿款,也有在审核刚开始时就交易成功的。
 
存在受贿行为的审核员要么掩盖严重的不符合事项,要么审核时故意只记录工厂的正面的符合要求的证据。当然,也经常在报告中记录一些轻微的不符合事项拿回去交差。
 
审核员接受的贿款介于5千到一万元人民币。例如,必维的审核员Sunny Xian, Rao Hong Ying, Cao Jun Jun, Yu Hong Feng在一次工厂审核中每人收取了一万元人民币。
 
这份报告提供了一个典型的审核员接受贿赂的案例。

案例4:非常小心地收取贿赂

20099月,一家位于东莞的工厂接受必维的审核,工厂已经请了一家顾问公司为工厂做辅导,在审核的过程中,审核员发现工厂伪造加班时间,工资等。顾问向审核员表示愿意支付5000元来解决。但是审核员坚决不收。顾问通知了工厂的董事,由董事和审核员做了单独的沟通,只有在在公司董事单独在的情况下审核员才收取了8000元的贿赂。
1:这个案例说明一些审核员收取贿赂的时候非常小心。
2:也间接说明必维加强了反腐败的力度,审核员还是担心会被公司发现。
52021日在东莞的一家工厂执行审计时,工厂在20日下午自愿贿赂了一名执行ICTI认证审核的女审核员,审核员拒绝了,称:我不能接受这笔钱,不然我就再也找不到工作了

三、报复性审核

所谓报复性审核指审核人员因为某种私人的原因,在审核过程中不能保持公正性,采用不找到问题绝不收工的工作态度,对发现的证据不作综合性分析即直接作为工厂违反审核准则的依据,审核的目的不是独立地、公正地判断工厂的劳工保护工厂的整体情况,而以完成一份结论为不合格的报告为审核目标。审核员的这种做法并不多见,但仍时有所闻,尤其在类似阳光厂案例那样工厂拒绝贿赂的情形下。

案例5:报复性审核中公正的失落

20071115日,必维三名审核员(Sunny Xian, Robby Xu, Tim Chen & Eric Cao)在深圳宝安区明威电子厂审核,这是一间上市公司下属的众多工厂的其中一间,作为上市公司,这间工厂在劳工保护方面自认做得比较好,但审核时审核人员开具了许多不符合事项的报告,工厂经理就这份报告与审核员发生激烈的争执,伤害了工厂与审核员的关系,为报复性审核埋下了伏笔。
 
三个月后的跟进审核时,审核人员采用了非正常的报复性审核方式,调阅了上万页的生产记录,最后宣布发现了与工作时间记录不一致的生产记录,工厂管理层再次与审核组发生争议,要求审核人员提供其上级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以及申诉程序,但审核人员拒绝,声称“我们不能提供这些信息,工厂方面如果需要向其经理投诉或申诉,工厂只有打电话到公司去询问。
 
COC审核中,审核员可以通过生产记录来验证工厂的工作时间记录是否真实:随机抽取一些生产记录,以记录上的日期/时间与工作时间记录比对,以确定工作时间记录是否真实。通常发现个别生产记录上的日期与工作时间记录不相符,应进一步核实是生产记录笔误还是工作时间记录有问题,本案例中审核员宣布在上万页生产记录中发现了一个记录的日期与工作时间记录不相符,于是直接在报告中宣布工厂的生产记录是假的。
这是一个典型的报复性审核事件,工厂因对审核准则有不同意见而与审核人员产生争议,审核人员在下一次审核时则故意找麻烦,而且拒绝告诉工厂申诉程序与联系方式。

四、要求交通服务

审计合同里已注明审核员的交通费已支付给审计公司,然后审核员应自行解决交通问题(当然,如果工厂在山区或偏远的地方,工厂应负责带审核员到附近的公交站或能乘到计程车的地方)。另一个腐败的方式是审核员要求工厂提供超出已支付费用的交通方式。

案例6:要求送回住处

 2008624,必维的三名审核员Emily Yin(可能广东话和普通话有区别),Robby Xu, Sunny xian & Eric Cao等人在东莞市厚街镇利法保制品厂审核后以强硬的态度要求工厂提供汽车将他们送至在深圳市布吉、南头等地的住所(距离超过20公里),工厂只得安排司机开车将他们送至深圳南头(市区和郊区交界处),而审核人员当时对司机拒绝将其送至各人住处而不满。

五、要求餐饮服务

审核人员能否接受工厂的餐饮招待?有些跨国公司执行第二方审核时,是严格禁止审核员接受工厂的餐饮招待的,如果遇到工厂附近没有合适的餐厅或不便拒绝而和工厂人员一起用餐时,应支付餐用(通常为10元),近几年,审计公司的审核人员通常在工厂的食堂用餐,因为食堂的档次越来越高,他们至少还能遵守商务用餐礼仪。
 
另一个审计公司处理这个问题的方法是这样的,要求审核员与工厂管理层外出用餐时,采用AA制,以示没有从工厂获取特别利益,当然,支付的餐费都是象征性的,审核员很少能全额支付自己的那部分餐费。因为工厂通常安排的用餐标准高达100/人,这大大超出审计公司给审核员的30/餐的餐费标准。

案例7:在餐馆自主点餐

在上述工厂审核时,工厂安排人员陪同审核员到餐馆用餐,工厂经理礼貌性地请审核员点餐,按中国的商务用餐礼仪客人应该请主人安排,但必维的几名审核员却自行点餐,消费标准超过100/人,而且全部由工厂经理买单。

六、其他形式的腐败

A、接受工厂的娱乐服务接待:通常为KTV、桑拿休闲服务、情色服务等,通常只有男性审核员接受这方面的接待;
B、旅游服务:如果工厂位置在风景区附近,有审核员会顺便在工厂经理陪同下前往观光。
C、接受礼金:在审核结束后,如果工厂对审核结论满意,经常会在送行时赠送礼金,礼金金额一般为500-3000元间。
D、接受礼品/产品:如果工厂生产的电子/玩具/服装/鞋子等产品是审核员感兴趣的商品,工厂经理发现后通常会安排赠送相关的产品。
这些都是CLW发现的案例,肯定会有很多未被外界发现的其他案例,原因如下:
· 工厂认为减少成本和通过审核的最好方法就是腐败行为。
· 审核员不想让其他人知道。
· 有很多种形式的腐败,其中一些相对隐蔽。
 
2009CLW对五个Dollar General的明显违反DG采购行为守则的工厂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有些工厂的工人每月工作超过150小时,工厂克扣加班工资,工资低于法定最低标准,有些部门有严重的安全问题。CLW20085月起已开始调查这些工厂,甚至派调查员进工厂,以得到具体的违反中国劳动法证据。根据CLWDG的会议,DG说其中四家工厂必维的审计。2009年的7-8月,DG有跟进审核,DG没有做什么改善的情况下,继续和这些违反中国法律以及DG自身制定标准的工厂合作。
 
这说明DG本身就不愿意执行中国劳动法,另外的一种可能是BV的审核存在失误。

第三方审计背后的跨国公司

10月份时,CLW执行主任李强与许多工厂的管理层举行了会面。他们抱怨道由于工厂规模大,无法伪造审计,因此他们的成本非常高,使得他们很难与运用贿赂通过跨国公司审计的工厂相竞争。这导致他们要降低劳动力成本或在安全方面的投资。一名很熟悉跨国公司标准的工厂经理告诉CLW,在合同规则以外,必维在跨国公司审计的执行上有很大的灵活性。
有些公司仅仅是为了安抚外界舆论,不得已才执行审计。第三方审核员必须考虑到利润,以及达到企业要求。这些都导致企业间的不公平竞争,有的公司真的想执行企业社会责任,而有的仅想迎合客户。

第五章结论

腐败的形式是多样的,而结果是一致的。不道德的审核员对企业和消费者隐瞒违法的情况,使血汗工厂的产品源源不断地输往欧美:
这些破坏了为改善劳动条件而真正有投入的企业的努力,也从制度上和具体工厂的水平上破坏了工人的权益。
1、与必维合作的企业需要对必维审计的工厂进行现场检验,而且必维认证必须经第三方组织监督。
2、必维需要执行反腐制度,包括第三方腐败检查。
3、必维需要执行一个公开的反腐汇报系统,保证工厂不会因报告了不道德行为而遭到报复性审核。

案例8:被忽视的血汗工厂条件

东莞长安镇上沙腾达塑胶制品厂生产玩具,以贿赂审核员的方式通过了必维的COC审核,但这间工厂也是工业园区众所皆知的血汗工厂
A、招工时存在年龄歧视,只招收18-40岁的工人。
B、工厂规定新入职的工人在试用期不准辞职,否则不结算工资,比如工人工作两周后要求离职,工厂拒绝发给工资,工人只有放弃工资自己离开。
C、工人的工资只有22.5/天,仅为最低工资标准的60%左右;晚上加班只有3.8/小时,不足法定最低标准的60%;星期六加班不支付加班费而只支付正常工资,不足法定最低标准30%
 
另一方面,一些条件相对好的工厂拒绝支付费用,没有拿到认证,例如深圳天威工厂,一家香港上市集团的子公司,就遇到这样的情况。
这份报告表明这些事件从来都不是孤立的,即使主要审计公司中只有1个或几个而不是大多数审计人员无视道德要求。一个审核员每年会审计超过100家工厂,如果审核员被发现有一次腐败行为,那么他们在其他时候就不可能认真地执行道德标准。因此,十个CLW发现的从事了腐败行为的审核员就可能影响几十或上百家工厂的审计(雇用了数以万计的工人)。而且,还有其它的CLW没有发现的怀疑的腐败审核员。
 
为了了解审计员参与腐败的比例,腐败对社会责任工作的影响程度,审计员参与腐败的原因以及解决这个问题的策略,CLW将继续关注不道德行为问题并加强调查。

第六章附录 南方都市报的文章

索贿不成不让过关
一国际认证集团遭被审核工厂投诉称其“恶意报复,该集团尚未回应

http://gcontent.nddaily.com/8/6d/86d7c8a08b4aaa1b/Blog/3e5/864bfa.html 
 
类别:社会民生 作者:丰雷 原创浏览量:
  发布时间:2009-08-05
版次:SA42 版名:深圳读本深城稿源:南方都市报
摘要:自去年1111日至今年722日,龙岗区港资企业阳光塑胶厂经全球知名国际检验认证集团———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V,以下简称必维集团”)4次审核但均未通过,阳光塑胶厂因此陷入无单可做即将破产的险境。昨日,该厂工会诉称,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审核人员索贿不成恶意报复,致使千余员工即将失业。
自去年1111日至今年722日,龙岗区港资企业阳光塑胶厂经全球知名国际检验认证集团———必维国际检验集团(BV,以下简称必维集团”)4次审核但均未通过,阳光塑胶厂因此陷入无单可做即将破产的险境。昨日,该厂工会诉称,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审核人员索贿不成恶意报复,致使千余员工即将失业。为此,龙岗区工会、深圳市总工会介入调查。记者数次提出采访要求,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持回避、推诿态度。
工厂:审核没通过 工厂无订单
据阳光塑胶厂工会主席李先生介绍,工厂目前员工千余人,是全球知名玩具企业美泰公司的指定O E M认可工厂,与国际玩具工业理事会(IC T I)合作近6年。按国际惯例,工厂要做国外订单,必须通过IC T I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验厂,去年11月以前,工厂经多家第三方机构审核验厂均很顺利,即便有时发现问题没通过,但整改后均能顺利通过。但是,从去年11月开始,IC T I指定由全球知名国际检验、认证集团———必维集团来验厂,到今年722日,4次审核均未通过。该厂因此陷入无单可做即将破产险境。
据该厂副总宁先生说,去年1111日,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第一次查厂,3位审核员总共发现了34个问题,工厂对某些问题的看法与审核员存在异议,双方曾发生争执,最后,一名审核员竟然称你们工厂有这么多问题,应该请个咨询公司来帮忙
据该厂工会主席李先生说,今年228日晚7时许,一名男子给工厂有关负责人蒋先生打电话称老蒋,这次审厂3万元钱,保证通过,我们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蒋先生将此次电话做录音处理。最后,工厂决定拒绝给钱。32日第二次验厂时,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审核员又发现10多个问题,令工厂不解的是,审核员又将上次发现的同样问题搬出来,此次审核又没通过。此后,蒋先生给索贿男子打电话,结果被告知你现在如果给钱,得交7万元了,才能保证通过
李先生说,他们很生气,将审核员“索贿的事上报给必维集团,3名涉事审核员被炒鱿鱼。此后,今年428日、722日,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第三次、第四次查厂,但均未通过,直接原因仍是审核员持相同的判定,因此,他们认为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存在报复心态,直接导致他们工厂无单可做,千余工人面临失业,工厂即将倒闭。为此,他们将情况向横岗街道工会、龙岗区工会、深圳市总工会逐级上报,并且将审核员索贿的录音向工会提交。
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的审核员存在严重偏见,不能秉持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核,阳光塑胶厂工会表示,审核员收集的资料存在严重片面性,不能全面真实反映工厂实际情况,审核部门心里有鬼,对工厂的沟通和申诉不是不理就是回避,已经给工厂和员工造成严重损失。
工会:已收“索贿录音 在调查处理
昨日上午,横岗街道工会副主席张先生表示,早已收到阳光塑胶厂的投诉,而且拿到审核员的“索贿录音,他们多次联系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但是联系不到人来处理此事。如果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不能积极处理问题,一旦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将由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承担责任。
昨日上午,龙岗区工会权益部部长表示,正在积极调查了解情况,但还没有得到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的正面回复,目前仍在积极沟通协调。昨日下午,深圳市总工会业已介入调查,但仍未有最终处理方案。
从前晚到昨晚,记者数次联络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但该机构人事部、社会责任及质量体系审核部均持回避、推诿态度,必维集团深圳分公司有关人士陈凤云曾表示,会积极联系相关部门给媒体回复,但到昨晚,仍未有任何消息。
深城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