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实习生夜班问题:尽管已有正式工来做晚班工作,生产线人力依然不足,因此实习生通常会被要求上晚班。部分实习生不愿加班或上晚班,工厂的夜班领导与学校带队老师就会施加压力给实习生,若实习生仍不愿意加班或上晚班,学校带队老师将代替学生来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开除实习生)。图二、十一、十四: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6条3项,“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与夜班。”
2. 实习生加班问题:实习生如果仅工作8小时会影响工厂的产能,因此实习生需要加班,部分实习生被安排一日工作10小时,其中8小时为正常工作时间,另外两小时为加班。图二: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16条3项,“不得安排学生加班与夜班。”
3. 实习生待遇下降:2018年实习生的基本薪资为1950元/月,入职奖金为200元/月,生活补贴为100/月; 2019年实习生的基本薪资则下调到1750元/月,薪资待遇与2018年相比少了许多。
4. 正式工待遇下降:2018年正式工的基本薪资为1950元/月,入职奖金为200元/月,生活补贴为100/月; 2019年正式工的基本薪资为1750元/月,入职奖金和生活补贴全部取消。薪资待遇与2018年相比少了许多。
5. 派遣工人数比例超过法律规范:截至2019年7月26日,工厂在职总人数为7435人,派遣工人数为2545人,派遣工用工比例约为34.2%。
图二十五: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4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6. 实习生人数比例超过法律规范:截至2019年7月26日,工厂在职人员总人数为7435人,实习生人数为1581人,比率约为21.3%。
图二十五: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第9条“顶岗实习学生的人数不超过实习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10%。”
7.驻厂带队老师配合工厂要求,逼迫实习生加班与夜班:因工厂每月会额外支付每位带队老师3000元的驻厂老师管理津贴(图二)
8. 学校配合工厂输送大量实习生人力,并无视工厂逼迫实习生加班与夜班的情况:因工厂额外支付学校招募补贴3元/小时/人,共支付3个月。 (图十一)
9. 超时加班未休假:一般来说,工厂将每周工做时间包括加班在内的上限设定为60小时,若工人当周工时达60小时,该工人将无法继续打卡上班。然而,当工厂生产指标较大时,各部门解禁60小时工时限制,让工人连续打卡来纪录加班工时,并要求工人进行周日专案加班作业。目前已有375名工人加入周日专案加班作业。每周工作七天,没有一天休息。
图二十五:违反责任商业联盟行为准则第3条“员工每周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不应该超过60小时,员工每一周应至少休息一天。”
10.驻厂的带队老师对实习生态度恶劣,有动粗嫌疑:7月30日,有驻厂老师在工作车间内打骂实习生的事件。该老师拉拽一名实习生的耳朵,并推打和言语威胁该实习生。
11.亚马逊方面可能已知富士康衡阳工厂超额雇用派遣工的违法行为:根据资料显示,富士康工厂人事部曾提及,他们将试着与亚马逊就在旺季聘请超过10%派遣工此一议题达成共识。若亚马逊公司确实知悉此事,将有与富士康工厂共同违法超额雇用派遣工的问题。
图二:违反《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4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12.政府出面干预技术学校实习计划:工厂提出希望衡阳技师学院提供600名实习生,衡阳技师学院提出实习学生只能实习2个月,从9月中旬到11月中旬。 富士康工厂希望实习生可以实习到11月底,最终政府出面协调使衡阳技师学院提供600名实习生,并延长实习期一周。
图二: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规定》第9条“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计划,不得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13.实习生从事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工作:实习生从事和正式工一样的岗位,实习期间频繁加班,每天有生产指标需求。这些违反《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第三条第十六项 “未成年工不得从事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